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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应引入“法育”理念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3日    阅读次数:2949

“‘法育’要走进大学校园,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能否走进,而是如何走进。对高校非法学专业大学生来说,学习法律必须要与公民意识和未来职业规划结合起来。”近日,在首届全国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法治教育研讨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表示,要上升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高度来看待法治教育。

莫纪宏说,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教育部门,在政策制定层面关注并下大力气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但在理论上并没有解决“法育”的基本问题,以及在青少年中推动“法育”的具体制度和实践路径。

莫纪宏提出,“法育”进大学校园这个命题是有宪法依据的,可以融入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事业的整体布局之中,结合《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贯彻落实,“法育”问题应当成为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并行的“五育”之一。“只有我们现行的高等教育体制下功夫引入‘法育’理念,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如何引导大学生走向社会之后成为一个合格公民的问题。”莫纪宏表示。

本届研讨会由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举办,会议重点研讨了新时期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法治教育的意义与作用,新时期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法治教育学科地位、师资建设、教材设置、教学形式、考试考核等有关问题,旨在推动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

                                     文摘自: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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