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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7日    阅读次数:3646

各系:

根据我院《关于2016年暑假放假的通知》,为做好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让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一)防溺水安全教育。

要求学生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要立即寻求专业人员帮助。

(二)加强人身伤害、防受骗和防盗教育

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生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学生防人身伤害、防受骗、防盗和自护自救的能力。明确要求学生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赌博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三)交通安全教育。

要全面普及和强化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出行时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等存有安全隐患车辆,不违规驾驶电动车和摩托车。尤其是在暑期外出游玩中不要随意搭乘陌生人车辆或与陌生人拼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文明使用网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教育学生文明使用网络,引导学生不登录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长时间上网。帮助学生增强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不轻易使用网络借贷软件,增强自护意识。

(五)用电及消防安全教育。

要做好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要求学生各类用电设备做到人走断电,因特殊用途不能切断电源的,要做好检查和防范工作,防止用电设备长期空载散热不良引发火灾。

二、保障安全,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管理

(一)认真开展安全检查

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宿舍安全隐患。放假前,各系学工办要组织辅导员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治措施,迅速落实整改,坚决防止宿舍区内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学生将贵重物品带回,切断宿舍电源,排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留校学生管理

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留宿学生,如有个别学生因考研、工作等特殊原因需留宿学校,辅导员与学生家长核实情况后,学生认真签写《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安全承诺书》、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假期留校审批表》,并办理相关手续。辅导员应特别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及时掌握留宿学生动态

(三)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管理

对于暑期参加社会实践、专业实训、以及国内外访学、游学的学生,要购买保险,提前制定安全预案及安全保障措施,明确责任,防止上当受骗及各类意外事件发生。学院要与外出学生通过多种渠道保持联系,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对于学生在外遇到的各项困难,要积极协调帮助解决。

(四)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各系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上报,确保暑假期间校园的稳定安全。
   
三、工作要求

各系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落实专人加强对暑期留校学生、参加生产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的组织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学生离校前,须对学生进行逐一登记,登记的主要内容有:离校时间、离校去向、返校时间、联系方式。同时,各学院须将值班电话告知学生,确保学院与学生之间的联系畅通。

发扬家校联系传统,杜绝伤亡事故。各系辅导员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以及学校放假至开学的时间、假期学生应遵守的事项等,争取家长的密切配合,并敦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杜绝与遏制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学院希望各系安排好暑假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身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

 

 

 

学生服务中心

201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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