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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李霞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8日    阅读次数:1756

 各系:

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是维护学院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的具体措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春季是火灾事故、精神疾病的高发期,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加强日常安全教育管理。

1.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严格要求学生各类用电设备做到人走断电,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酒精炉等燃明火设施,禁止在宿舍内吸烟,严禁在宿舍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焚烧杂物等有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2.提高宿舍防盗意识。妥善管理本宿舍钥匙,不随意外借,丢失钥匙后,应及时换锁并通知本室同学和值班室;随时检查个人宿舍的锁具、插销、门窗等各类安全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到楼管值班室报修;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要锁入衣柜,大额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

3.加强外出活动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严禁组织学生开展集体春游活动;要严格控制学生参加非正规旅游行业组织的集体旅游;凡学生集体参观或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事前必须报请所在系审查批准,并落实责任老师及安全措施;对于外出应聘和实习的毕业生,要做到随时掌握行踪和安全情况,保持联系。

4.文明使用网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学生文明使用网络,引导学生不登录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长时间上网。帮助学生增强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不轻易使用网络借贷软件,增强自护意识。

二、做好法定节假日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做好“清明节”、“五一”、“端午”法定节假日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各系要根据学院要求,安排专人值班,以便及时掌握节日在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妥善处理学生中的问题。辅导员老师要严格请假制度,不允许学生随意“拼凑假期”,须详细了解学生的去向,并要求学生按时离校、返校;天气转暖,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水域游泳、戏水,防止溺水;教育学生外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座安全没有保障的车辆,注意交通安全;不参与大型集会、活动,引导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教育学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防止网络诈骗、求职被骗,不要参与违法的兼职活动,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和网友,尤其是女生不要在不当的时间、地点单独出行,防止被不法分子骗财骗色被侵害;不参与赌博、传销、迷信及其它非法活动,确保每一位学生平安度假。

三、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力度,预防心理危机事件。

春季气压较低,空气中含氧量较低,易导致注意力不集中、情绪低落、心烦意乱,早晚温差大,会造成人体一些内环境变化,使人情绪发生波动,其次生物的代谢进入旺盛期,影响人的内分泌系统,易引发各种精神疾病的发生和复发。各系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心理保健意识。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倡导文明社风,积极创建安全、温馨的宿舍环境。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特别是做好毕业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及心理问题学生的工作,帮助他们化解压力,克服心理障碍。在发现或得知个别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要及时找学生及其周围同学谈话了解相关情况,与学生家长积极沟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发生心理危机事件。

学院希望,各系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扎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真正把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重大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学生服务中心

201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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