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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四届高校优秀辅导员推选工作通知

发布人:姚敏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0日    阅读次数:1420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暨陕西省第四届高校优秀辅导员推选展示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门力量建设,切实培养一支高质量、高水准的高校辅导员队伍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陕办发〔20102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5号)精神,省委高教工委决定开展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和优秀辅导员推选展示活动,选树一批辅导员先进人物,宣传一批辅导员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以引领广大高校辅导员增强素质能力,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工作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人选,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和优秀辅导员人选。

、推选范围

3年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3月),参与推选时在辅导员岗位上在编在岗高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专职辅导员是指在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组织负责人、学工组长、团组织负责人等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条件

1. 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弘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在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实际效果突出,能够有效发挥引领作用。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2. 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受到过校级及以上表彰,所带学生违纪率低,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3. 专业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的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较好成绩,3年公开发表过1以上辅导员工作相关研究论文。

(二)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条件

1、具备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的各项评选条件。

2. 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有较大影响力受到师生广泛好评

3、连续3年工作考核称职以上且优秀1次,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所带班级曾荣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4、任辅导员期间,主持过校级及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科研课题公开发表相关研究论文3及以上。

、名额分配及荣誉授予

1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高水平大学及在校生2万人以上的高校每校推选2,其他高校每校推1(见附件1

2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从优秀辅导员人选中产生,每校1,也可不推选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推选;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自获奖之日起二年内不再参与推选。

3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从往届和本届陕西高校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中,省属高校每校1,也可不推选根据给我省分配的名额,经评选、考察、研究同意后,向教育部推荐6名人选

选程序

(一)个人自荐321日前):我校将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辅导员自荐、院系推荐、学生测评、学校研究决定等形式,推出本校参评人选,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高教工委。

(二)专家推选3月底):

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推选分为材料审核、现场答辩等环节,专家提出建议名单,经高教工委研究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表彰宣传省委高教工委下发表彰文件,受表彰辅导员先进事迹通过报刊和网络等媒介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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