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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1日    阅读次数:5099

各系、有关部门及全体毕业生:

  我院2016届毕业生就业方案已经逐步落实。为使毕业生离校工作按计划、有秩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1、2016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在“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毕业生离校管理系统”线上办理。各相关部门、系指定专人负责本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具体办理人员附后)。

  毕业生通过登陆学院就业网(job.xjtucc.cn)或登录学院主页(www.xjtucc.cn)点击“就业网”栏目,在用户登录窗口输入本人用户名(本人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本人学号)登录系统管理后台页面查询个人需要办理的各项离校手续及查询离校状态。

  毕业生离校要办理的手续包括:各系-离校资格确认和发放毕业证及学位证、学院党委-党关系转移、财务部-学杂费清还、保卫部-办理户口迁移、学生中心-办理学生证注销和退宿、团委-团组织关系转移、图书馆-清还图书、卡务中心-校园卡清退、各系学工办-离校手续办理确认及发放报到证等10项。

  每位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只需办理自己未结清的手续,其他项相关部门将自动设置为通过。各项手续结清后,毕业生可到所在系及学工办领取相关证件。

  2、6月10日前,就业办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各系负责离校系统的人员进行培训,请相关人员务必参加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3、6月1日~6月14日,进行毕业鉴定、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由学生中心下发给各系,各系发给毕业生)。此项工作由各系组织实施。

  4、6月10日开始,财务部、学生中心、图书馆、团委等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清退手续。6月27~28日,毕业生可凭报到证前往保卫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户口未转入学院的毕业生不需领取“户口迁移证”)。

  5、6月22日前教学中心确定2016届毕业生毕业名单并通知就业办。

  6、6月24日前,就业办将就业学生名单通知财务部、保卫部、学生档案室等部门,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准备工作。

  7、6月25日前,各系通过座谈、咨询、报告会等方式详细向毕业生说明离校前后的注意事项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8、6月15日~28日,就业办联系行李托运部门对毕业生办理行李托运。

  9、6月26日,学院上报就业计划。

  10、6月27日(周一),学院举行2016届毕业生毕业典礼。

  11、6月27日,各系在确认毕业生办完相关离校手续后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及学位证。

  12、6月27日起,毕业生离校。

  13、7月1日前,毕业生退宿手续须办理完毕。

  14、6月27日起,各系组织人员协助学生档案室将毕业生有关材料归档,并将档案及时寄给用人单位。

  15、做好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为落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未就业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的要求,请各系督促未就业毕业生认真填写《陕西省应届未就业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在学院就业网资料下载栏下载),并于7月10日前交至就业办,由就业办进行信息汇总,统一上报。

  16、毕业照的具体时间,由各系和学院档案室直接联系安排。

  二、加强领导,做好毕业生教育和离校工作

  1、各系要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强化管理措施,严格规章制度。在文明离校工作中,要加强毕业教育和文明离校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毕业生文明离校。要发挥学生党员、学生骨干的表率带头作用,提出明确要求。要以生为本,服务为先。毕业生离校期间,各系要坚持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及时处理和上报突发事件,确保毕业生文明有序离校。

  2、各系应本着隆重、热烈、安全、俭朴的原则,组织好本系的毕业活动,通过师生合影、节目表演、联欢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增进毕业生对母校的感情。

  3、各系、有关部门要做好毕业生离校服务工作,安排专人,为毕业生提供热情、优质服务。

  4、为毕业生方便、快捷办理离校手续。对反应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切实研究,加以解决,要从文明离校、学院安全稳定大局思考工作。

  5、各系要认真全面地总结本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对本系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包括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认真统计分析,并提出做好下一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设想和措施。7月15日前,各系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交至就业办,由就业办汇集成册,供各系交流。

  三、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1、毕业生派遣范围为取得毕业(或结业)资格的毕业生,申请延长学制或不具备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当年不予派遣。

  2、毕业生须严格执行就业计划,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超过报到期限被单位拒绝接收者,责任由本人承担。

  3、毕业时未落实具体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学院原则上将其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对有就业需求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由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协助其就业;对本人愿意但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各系要登记造册,并于2016年12月20日前,向就业办汇总这类学生的就业情况。各系要协助就业办向已毕业学生提供后续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4、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该部分毕业生不办理就业报到证。

  5、关于毕业生改派问题。毕业时已签订用人单位并派遣的,其改派期限为两年;毕业时未签订用人单位派遣回各市(区)人事局(教育局)的,派遣期限可延至三年。每人只能改派一次。因个人原因被用人单位退回的毕业生,学院不受理其改派申请。应届毕业生改派时间原则上从9月份后开始办理。

  6、毕业生离校到单位报到及回家途中,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和《毕业证》等各种证件,以防丢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毕业生到单位报到时,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学院就业办联系,由就业办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7、毕业生在离校期间应注意安全、文明离校,做高素质大学毕业生,杜绝各类违法违纪现象。

  各系及有关单位务必以高度的责任感,关心学生,帮助学生,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确保我院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各部门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联系单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二0一六年六月八日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各部门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联系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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