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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晚自习事宜的通知

发布人:李霞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3日    阅读次数:1628

 各系、各级团学组织、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提升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强化晚自习管理,提高晚自习质量,避免不必要的干扰,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晚自习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要按照《关于促进学生文明行为养成及端正学习态度十二条》通知精神,认真执行晚自习工作安排,严格管理,保证晚自习质量。

二、各系、各团学组织、各班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不得占用学生晚自习时间,不能影响正常晚自习的开展。

三、在晚自习时间段开展时长超过一个学时以上的针对全系或整个年级或全院学生的所有活动(含学院原定的院级重大活动)均需于活动开展前三天在钉钉系统办理申请手续(班级活动除外),在钉钉系统“学生工作处”栏《晚自习期间活动开展审批表》中如实填写:活动主题、组织单位、活动开始和结束时间、活动地点、参会领导及学生人数、活动负责人等信息报送审批,经批准的活动组织方不得私自开展。   

四、学生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晚自习检查抽查,学生因个人事项不能进行晚自习的要在辅导员老师处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照旷晚自习处理。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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